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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旅酒店公告,近日,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山公司与南山普门公司,完成了附生效条件的《南山文化旅游区门票收入分成协议》的重新签署。协议生效日起,双方继续以门票收入分成基数为基础,南山公司享有门票分成基数的50%,南山普门公司享有门票分成基数的50%。本次重新签署南山文化旅游区门票收入分成协议,是因协议对方主体更名、园区内部分资产所有权无偿移交、区域内称谓调整等原因,根据协议对方主体提议所做相关调整和修改,并重新签署。协议主要条款(包括门票收入的界定、费用扣除、分成比例、分成期限、结算支付方式等)仍与《原门票收入分成协议》一致,不会对南山公司经营收入等产生任何不利影响。